郴州北湖公安:建立三項機制,助推經濟環境優化
2023-11-17 10:23:37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劉建軍 | 作者:鐘劍昌 | 點擊量:10329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鐘劍昌)今年以來,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緊緊圍繞服務經濟發展大局,以企業需要為導向,以治安穩定為目標,充分履行公安機關職能作用,積極服務轄區企業,建立三項機制,為轄區企業努力營造更穩定、更平安、更有序、更優質的經濟發展環境。
一是創建常態溝通機制。主動開展“問需于企”走訪活動,及時向企業通報轄區近期治安狀況,精準指導企業做好相應防范工作。此外,主動傾聽和了解企業所需,協助解決困難,完善各項服務措施,密切警企關系。今年以來,該分局多次深入轄區企業開展“懇談”活動,并召開專題會議強調做好轄區重點企業涉穩風險穩控工作,有效確保轄區企業的發展穩定。
二是建立矛盾聯調機制。聯合轄區企業成立警企工作聯系點。以“矛盾不上交、化解在原地”為導向,由社區民警牽頭,主動排查發生在企業中的矛盾隱患。對排查中發現企業內部的矛盾糾紛,及時介入,依托警企工作聯系點積極開展工作,努力把矛盾糾紛解決在企業內部和萌芽狀態。對于公安機關難以解決的,主動邀請法院、勞動仲裁等部門共同參與調解,形成矛盾化解合力,牢牢掌握化解矛盾主動權。今年以來,累計化解企業內部各類矛盾10余次,為企業正常經營、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。
三是建立違法預警機制。民警通過集中行動、日常走訪、執法辦案發現企業在生產經營和管理工作中有不良發展的苗頭性、傾向性問題,及時加以收集相關警情、信息,統一匯總至分局情報指揮中心,通過“研判加工-精準推送-核查處置-督導跟進-反饋上報”工作閉環,實現對涉企風險隱患的及時預警。今年以來,通過各類基礎工作,發現企業存在可能導致違法的隱患2處,并及時落實督促整改。
責編:劉建軍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